摘自2019.4.8 昌吉市零距離
21、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一案三查”指什么?
答:既要查辦黑惡勢力,又要追查黑惡勢力背后的“關系網”和“保護傘”,還要倒查黨委、政府的主體責任和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
22、鏟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關鍵之舉是什么?
答:加強基層組織建設。
23、“掃黑除惡”中的“黑”與“惡”指的是什么?
答:“黑”是指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惡”是指惡勢力、惡勢力犯罪集團。
24、什么是黑社會性質的組織?
答: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規定: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應當同時具備以下特征:(1).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基本固定;(2).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3).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4).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25、什么是惡勢力?
答: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黑惡犯罪的相關司法解釋,具有下列情形的組織,應當認定為“惡勢力”。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組織。惡勢力一般為三人以上,糾集者相對固定,違法犯罪活動主要為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聚眾斗毆、尋釁滋事等,同時還可能伴隨實施開設賭場、組織賣淫、強迫賣淫、販賣毒品、運輸毒品、制造毒品、搶劫、搶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眾“打砸搶”等。
26、何為利用“軟暴力”實施的犯罪?
答:黑惡勢力為謀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響,有組織地采用滋擾、糾纏、哄鬧、聚眾造勢等手段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破壞經濟秩序、社會秩序,并構成犯罪。
27、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中黨委政法委的職責是什么?
答:黨委政法委要建立完善重大黑惡勢力犯罪案件會商機制,對涉黑涉惡案件實行分組掛牌督辦制度,對群眾關注度高、社會影響惡劣的黑惡勢力犯罪案件,依法采取掛牌督辦、上提一級、異地用警、異地羈押、異地起訴、異地審判、異地執行刑罰等措施,排除干擾阻力。
28、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中審判機關的職責是什么?
答:審判機關要貫徹執行依法從嚴打擊黑惡犯罪方針,從嚴從重懲處黑惡性質組織犯罪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及其“保護傘”,加強審判力量,提高訴訟效率,嚴格執行審限要求,及時有效審結案件,對已超審限案件要集中梳理、盡快辦結。
29、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檢察機關的職責是什么?
答:檢察機關要依法做好審查逮捕和審查起訴工作,確保辦案時效并加強對執法辦案過程的法律監督,指導幫助完善證據。
30、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公安機關的職責是什么?
答:公安機關要嚴格依照法定程序全面收集固定證據,要將偵查力量、偵查資源向偵辦黑惡勢力犯罪案件傾斜,從組織領導、警力調配、技術手段、后勤保障、政策宣傳、民警保護等各方面給予有力支撐。
31、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司法行政機關的職責是哪些?
司法行政機關要加強對涉黑涉惡案件律師刑事辯護和代理工作的指導,維護律師執業權利,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規范異地執行刑罰,在監獄部署開展涉黑涉惡犯罪線索摸排,發動服刑人員檢舉揭發,主動跟蹤線索落實情況,要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及其“保護傘”從嚴掌握減刑、假釋、暫予監護執行。
32、紀檢監察機構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的職責定位。
答:把掃黑除惡同反腐敗斗爭和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聚焦黑惡勢力背后的腐敗問題,堅持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堅決打掉黑惡勢力“保護傘”,為從源頭上遏制黑惡勢力,増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夯實黨的執政基礎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33、紀檢監察機關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重點查處的3類問題指的是什么?
答:(1).發生在群眾身邊的黨員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涉黑涉惡腐敗問題;(2).黨員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3).地方黨委和政府、政法機關等相關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推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不力問題。
34、“村霸”問題的主要表現形式是哪5個?
答:(1).干擾基層政權,通過“拳頭”、欺騙、賄選等手段插手基層選舉,爭當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層公共事務;(2).欺壓村民百姓,強拿硬要、隨意歐打、尋釁滋事,甚至雇黑傭黑形成幫派勢力;(3).破壞經營秩序,在土地流轉、礦產開采、工程建設、客貨運營等過程中暴力打壓竟爭對手;(4).侵占集體資產,非法侵占、騙取國家項目資金,非法占有集體土地、礦產資源;(5).農村宗族勢力依仗人多勢眾,恃強凌弱、橫行霸道、危害一方。
35、組織部門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的職責定位。
答: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組織發動群眾積極參與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持續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為鏟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提供堅強組織保證;在村“兩委”換屆選舉中嚴格人選把關,堅決把涉黑涉惡等不符合村干部條件的人擋在門外。
36、2018年村級組織換屆選舉“五不能”“六不宜”情形是什么?
答:(1).“五不能”指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為村“兩委”候選人。①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未滿五年的,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影響期未滿的;②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立案調查的,被判處刑罰正在執行期間的,因故意犯罪刑滿釋放未滿五年的;③欺壓群眾、橫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惡勢力、黑惡勢力群眾反映強烈的;④有違背社會主義意識形態行為的,組織或參與邪教組織、非法宗教活動的;⑤參與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票、虛報選舉票數等不正當手段參選,用各種方式操縱、干擾選舉的。
(2).“六不宜”指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作為村“兩委”候選人:①有嚴重違法用地、違章建房行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內有嚴重損害生態環境、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多生育行為被查處的;②煽動、組織、參與非法上訪,或長期無理上訪,影響社會穩定的;③有惡意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且未撤銷的;④因聚眾賭博、嫖娼等被處以治安拘留及以上處罰,或有涉毒問題的;⑤道德品行低劣,影響較壞,在群眾中沒有威信的;⑥現任村“兩委”干部長期外出,連續時間超過6個月,不認真覆行崗位職責等其他不宜提名情形。
37、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為什么要與農村“兩委”換屆選舉結合起來?
答: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與村“兩委”換屆工作結合起來,建立協調會商機制,堅決遏制黑惡勢力干擾、介入換屆選舉,堅決杜絕黑惡勢力進入村“兩委”,嚴防操縱破壞選舉、侵蝕基層政權的黑惡勢力以及橫行鄉里、破壞治安秩序或是利用宗族家族勢力稱霸一方的村霸等黑惡勢力進入村“兩委”。確保村“兩委”換屆風清氣正,凈化社會環境,不斷提高廣大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自豪感。
38、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為什么要與基層反腐、“拍蠅”結合起來?
答:凡是黑惡勢力能夠長期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根本原因在于有一頂或多頂“保護傘”,惡勢力后面也有人支持、縱容。現實表明,黑惡勢力往往通過拉幫結派、行賄送禮、請客吃飯等方式,與公職人員勾結在一起,而一些抵抗力弱的官員為得到“好處”,充當其“保護傘”,甚至通風報信和包庇、縱容違法犯罪分子,使黑勢力有恃無恐。掃黑就要鏟除黑惡勢力生存土壤,這個土壤就是基層腐敗這個“保護傘”。因此通知明確要求把掃黑除惡與反腐敗斗爭和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
39、村“兩委”換屆建立“負面清單”是什么意思?
答:意思是具有這10個方面負面行為的人員不能進“兩委”班子:被判處刑罰、現實表現不好的;欺壓群眾、橫行霸道、群眾反應強烈,涉及“村霸”村鬧、宗族惡勢力、黑惡勢力的;參加邪教組織,從事地下宗教活動,組織封建迷信活動的;受到黨政紀處分尚未超過有關任職限制期限,以及涉嫌嚴重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立案調查處理的;參與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等違法手段參選的;長期無理上訪或組織、蠱惑群眾上訪,影響社會穩定的;有惡意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道德品行低劣,在群眾中影響較壞的;原村(社區)干部近3年內被責令辭職和民主評議連續兩次不稱職的;患有嚴重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它不宜提名的。
40、如何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為鏟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提供堅強保證?
答:持續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建設堅強戰斗堡壘;嚴格規范村“兩委”換屆選舉,堅決把不符合村干部條件的人擋在門外;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提高組織、宣傳、凝聚、服務群眾能力。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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