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日,在第六個“國家憲法日”到來之際,山東省棗莊市公安局嶧城分局交警大隊一名交警在荀子小學為學生們普及憲法知識。吉喆 攝(人民圖片)
“立善法于天下,則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國,則一國治。”
讓憲法信仰植根人心,讓憲法精神薪火相傳。2019年12月4日,我們迎來第六個國家憲法日。
憲法,與每一個公民的生活息息相關
憲法總綱第五條規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正如習近平總書記在首個國家憲法日到來之際所強調的,“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
“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弗能奪也。”
憲法規定著國家最根本的經濟、政治和社會制度,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以及國家機構組織和活動的基本原則,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據,國家的各項權力也都要在憲法的軌道上運行。
談到我國的現行憲法,習近平指出:“我國憲法是符合國情、符合實際、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好憲法,是我們國家和人民經受住各種困難和風險考驗、始終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的根本法制保證。”
改革開放40余年來,憲法成為人民當家作主的有力保障,在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的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對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活產生了極為深刻的影響。
憲法,又被稱為確認公民權利的“寶典”,與每一個公民的生活息息相關。憲法不僅是其他法律的母法,也是公眾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有效武器。
“憲法的生命在于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于實施。”2012年,習近平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發表講話,對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提出明確要求。
在生活中,它規定著公民自出生到老去跨越一生的權利和義務,確認社會的基本秩序,再通過相關法律的制定和實施保障之,也要求國家保障公民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
憲法,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首要堅持
“我宣誓:忠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于祖國、忠于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努力奮斗!”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在國家工作人員任命時,憲法宣誓的鏗鏘聲音,直擊每個人的心扉。
“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習近平在第五個國家憲法日之際作出重要指示。他強調,弘揚憲法精神,樹立憲法權威,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萬事之儀表也。”
黨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把法治建設擺上了新高度。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2014年10月28日,習近平向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關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將依法治國提到國家議程上來,清晰勾畫出現代法治政府的框架。
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關鍵是依憲執政。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以前所未有的決心和力度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把憲法擺在全面依法治國十分突出的位置,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工作,為保證憲法實施提供了強有力的政治和制度保障。
2018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下設的“法律委員會”更改為“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更加彰顯了憲法的權威性。
2019年10月28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召開,“依法治國”成為會議公報中的高頻詞。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健全保證憲法全面實施的體制機制。”
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落實憲法解釋程序機制、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依法撤銷和糾正違憲違法的規范性文件……憲法法律至上,讓憲法真正長出“牙齒”,對于維護憲法權威、全面依法治國具有重要意義。
憲法,與新中國的發展實踐一路同行
憲法作為我國法律之根基,在新中國波瀾壯闊的歷史征程中,始終與時俱進、發展完善。
在2018年2月24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上,習近平指出:“我國憲法是治國理政的總章程,必須體現黨和人民事業的歷史進步,必須隨著黨領導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的發展而不斷完善發展。”
當前,我國改革進入了攻堅期和深水區,改革和法治的關系亟需破解一些新的難題,憲法只有不斷適應新形勢、吸納新經驗、確認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八二”憲法曾分別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4次修正,始終與社會發展的節奏保持統一脈動。2018年3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高票表決通過憲法修正案。這第5次修正的憲法,融入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等黨的十八大以來的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成果,邁出了與時俱進的生動步伐。
同時,為保證憲法確立的制度和原則得到落實,需要借助完備的法律來推動。
近一年來,新修訂的個稅法推行,為千家萬戶減稅降負;新修訂的公務員法,使公務員管理工作更加完備;商標法修訂施行,使商標申請與市場經營更加規范……
“實踐是法律的基礎,法律要隨著實踐發展而發展。要完善立法規劃,突出立法重點,堅持立改廢并舉,提高立法科學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針對性、及時性、系統性。”2013年2月23日,習近平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發表講話時強調。
2019年10月21至30日舉行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上,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等一系列法律修訂案和法律草案,充分貫徹落實著憲法精神。
“以良法保障善治。”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中再次強調完善立法體制機制的重要性。《決定》要求,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重要領域立法,加快我國法域外適用的法律體系建設。
截至目前,我國現行法律已達275部、行政法規600多件,而這一數字還在不斷增加。在黨中央的領導下,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不斷完善,更加成熟,有效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保駕護航。